什么樱樱鬼

【邵蓝邵】暗恋这件小事



我叫文文,大名邵思文。

这名字源自我的养父。在漫长的后半生里,他长长久久地思念着一个人,那人名字里有一个“文”字。

他年少风流时暗恋过哪个名里带文的姑娘我不清楚,只记得有个爱唤他“少爷”的阿蓝叔叔,同养父是再要好不过的兄弟。

说是兄弟,他俩的关系有时却让人摸不着头脑。年幼的我一度以为他俩是夫妻,为着这个谬误,妹姨再三纠正过我。可我左看右看,上看下看,他们看向对方的眼神里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

不知自哪年起,大概从妹姨的店重新整修后,我就再也没见过阿蓝叔叔。

彼时我初通人事,依稀知晓他们不是寻常人物,那自然也没法用寻常情节去揣测他们的感情与人生。分道扬镳或遭遇不测,他消失得很彻底。我不问,养父半字不提。 

我上大学时,养父开始写回忆录。一直写到我结婚嫁人,他鬓发飞霜。 

娶我的是个女人。

养父亲自为我们筹办婚礼,看着我们穿上婚纱交换戒指,眼眶无法遏制地红了。

我牵着她的手,一句安慰还没出口,却被他的微笑止住。幸福从那笑容里满溢而出,如目睹一个失落很久的夙愿终于实现。可泪水,已经滂沱着填满了他脸上的每道沟壑。 

他是坚定支持我们的。从那之后,我彻底改口叫他父亲。

父亲的回忆录锁在保险柜里,不给我看。他说那是他的遗物。我不许他总讲死啊死的,但他的健康状况的确急转直下。不是别处,是大脑。 

衰老如大浪淘沙,濯去无关紧要的事。留下的,都是心上终生难愈的疤。 

于是,时隔半个世纪,我再一次从他口中听到“阿蓝”两个字。 

有时即便父亲什么都不说,只是耸着眼睑,我也知道他又想起了阿蓝。时光从他身上偷走了太多东西,滔天权势或色相。可阿蓝好像生命开的一个玩笑,父亲几乎快把自己忘了,都忘不掉他。

关于他与阿蓝之间,现在我懂了,完全懂了。

父亲去世后,我打开保险柜。里面有一沓存折,还有那本泛了黄的回忆录。父亲把他一生的积蓄与记忆都留给了我。 

我屏住呼吸,翻开扉页。妻子知我,轻吻我眼角的鱼尾纹,生生吻掉一滴泪。 

我们一同望向扉页,“蓝博文”三个字力透纸背,赫然其上。

原来如此。

 

 -

 

“这就是你把它捡回来的理由?” 

蓝博文把刚捡的猫和烤鱼放到角落,开始操持晚饭。鱼排泡水里解冻,熟稔地为青菜去根。不多时手背上便沾满泡沫,未见烟火却烟火气十足。 

“大佬,你看它不挺乖的嘛,安安分分让我抱了一路,”蓝博文只专心洗菜,舒展眉头,“倒是你,成天享受着我给你端茶送水的待遇,结果连我捎只猫回来都看不顺眼。” 

那人噙着笑将视线撒向窗外,玻璃上浮起一张精雕细琢的面容,细看却覆着一层粗砺的黑,与五官不太搭调。 

“不会吧,吃不到烤鱼就不爽啦?”蓝博文兀自念叨着,大摇大摆走到客厅,“跟你说过要吃得清淡些,也不怕上火。” 

人眸中重峦叠嶂,没人辨得清底细。他笑道:“阿蓝,你这声大佬还不如不叫。没见过老大被小弟教训来教训去的。” 

“好心当成驴肝肺,”蓝博文趿着拖鞋回到灶台边,鱼排恰在水中透出莹润本色,“这鱼排没刺,口感又好。你看,像我这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——” 

“——像你这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小弟打着灯笼都找不到!满意了吧?” 

蓝博文抖了抖肩。自他被真正的大佬提拔,得以与这位自己曾经的顶头上司平起平坐后,他们仍延续着一个照顾一个的相处模式,不消说,人家是被照顾的那个。 

大佬尊姓邵名志朗,每每蓝博文得意忘形起来,常唤他少爷。比如现在。 

“大少爷,饭给你端桌上啦,你自便。” 

邵志朗正弯腰收拾猫吃剩的鱼骨,听闻少爷二字,心里某个地方悄悄抽了一下,表情很不以为然,报复似地:“蓝哥,猫给你喂饱了,你自便。” 

二人相视一笑。 

那晚蓝博文留下一菜一汤就要打道回府,临走前还特地往锅里撒了把虾米。“提鲜。”他认真道。 

“不早了,”邵志朗盯着他的背影,停顿一下,把某些游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,“……开车看着点路。” 

蓝博文托起怀中的猫,回头,眼中飘过零零碎碎的微光。他的唇动了几下,也终究什么都没说。一阵脚步声消匿在楼梯间迷蒙的黑里,门内门外的世界一壁堕入清寂。夜沉沉地坠下来。 

站在自家门前,蓝博文垂眸,视线穿过猫的身体凝在不知所终的某处。他嘴角向下,半丝方才的和气开朗也无。

他把猫放在门口,心想若它机灵就该明白以后能来这儿找吃的。他是混“道上”的,难得地保有些许善心,但没闲情逸致养宠物。  

不该有的,又何止是调弄宠物的兴致呢? 

猫不吵不闹,静得只听月光在地上碎成八瓣。蓝博文陷在沙发里,仰面对天花板发呆,眼见它被远道而来的灯火染作孤冷的藏青。 

是夜风雨欲来,密云浪一样翻滚。朔风习习从窗间入室,这男人却不明所以地燥热,单手解开衣扣,另一只手抚上啤酒刺寒的瓶身。 

酒气入喉,蓝博文快意地吐出一口气。扑朔迷离中思绪失了控,又记起少爷的模样来。 

他没有告诉邵志朗,捡猫的理由并不是来不及当场喂饱它,而是它让自己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邵志朗的情景。 

准确地说,第一次……捡到邵志朗的情景。 

那年头,别提卧底了,蓝博文一身书生气还未褪利索,刘海稚气地斜在额前,风起便随之招摇。柜子上雷打不动地戳着超人,衣橱里的衣衫永远一尘不染。 

便是这样一个白净得发光的蓝博文,在某个不知名的日子,于某条不知名的小巷,捡到了另一个白得发光的少年郎。 

路灯下的少年怔怔凝望路灯边的少年。  

这青一块,那黑一块,血渍与污渍吵翻了天,争相噬掉他身上每一寸尚且完好的皮肤。人的手指微蜷,脸颊轮廓极出挑,但淹在阴翳中,面目如哑谜。 

鲜血泊泊如数条猩红小蛇从他腹部爬出,昏暗中尤显狰狞。 

“……同学?”但觉他好年轻,和自己一般年轻。话音刚落蓝博文就后悔了,这称呼未免太孩子气。于是这半大的少年红着脸,双手撑膝,小心翼翼地:“先生,听得到吗?” 

那人如置身一幅诡异的画,缄默不答。 

蓝博文没犹豫很久,他决定先把这人转移到一个隐蔽点的地方去。这街区在夜间并不太平,不时有所谓道上的三教九流出没。这人腹部大概是中了枪伤,因失血过多昏厥在了这里。 

蓝博文咬咬牙,抓住人的胳膊让他伏在自己背上。空气中弥散起他焦灼的呼吸与他的气若游丝,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欢腾雀跃,把蓝博文的雪白衣衫糟践得不堪入目。

蓝博文发觉双腿前所未有地坚强,支撑着两个人的重量朝一处废弃楼房移去。 

跻身狭小的走廊,那怵目惊心的伤口碰到便觉滑腻,是脏器几乎外露了,让人毛骨悚然。蓝博文却有条不紊,仿佛生来对此免疫。

他叫了救护车,才想起自己还没来得及看清怀里人的模样。他是什么人?瞧着就是个易碎的瓷娃娃,怎么沦落至栖身一个素不相识的怀抱? 

运动后的热气、还未平缓的喘息与近乎罪恶的刺激感,也鼓噪在密不透风的漆黑中,窃窃地篡改气氛。 

蓝博文将人的脸扳向自己。在他看清那人的一瞬间,只恨不得一秒比一世纪久。 

那人眉目皎洁,是几辈子都看不厌的好看。凝结雪色还比得月光黯然失色。醒时想必风光无限。真让人想到秾桃艳李,美哉少年。

蓝博文怅然失神,三魂七魄只剩了一魂不到。

救护车来了,蓝博文跟上去,却在人醒来之前离开。冷静冷静吧,他想,不欲和道上的惹上关系,也惹不起。权当见义勇为了。

于是,这往事就变作一场太过真实的春梦,博仔觉得他遇见了他的心上人,却只能是遇见为止。时间和地点都错得荒谬,他还没有余地与命运讨价还价。 

人生原是各一生。 

人海太茫茫,倘若真有机会再见,蓝博文但愿这人能从是非之地抽身。千万不要再行走刀尖,于枪口上谋生机。所以他们最好别再见,毕竟阿蓝想做警察,还想做卧底。那时他呢?

邵志朗醒了,浑浑噩噩地。 

他翻个身,把手臂肆意伸至双人床的另一侧。那个位置经年地寂寞着。 

他又梦见那个记忆被偷走了的夜晚。是一场鲁莽的火拼,己方劣势。

他眼疾手快,抽走倒地人的枪边射击边冲出重围,也抽去了他们最后一丝生机。邵志朗没空理会那些飘渺的咒骂,他也中弹了。子弹在肉体里爆开的声音很闷,风声很尖。 

尽管负伤,他仍如一只轻灵的燕,遨游在尸滩之上。苍天舍给他一线含糊的生机。 

满目翻涌着模糊的红、模糊的黄,色素般拙劣俗艳。因着求生本能,邵志朗忘我地奔跑,血却流得不听使唤,断了线、拧成股铺展开来。

他已到末路穷途,脚踝一软栽倒在地,渐渐竟连那蚀骨的痛都不再咄咄逼人。

人间像一出谢幕的戏,他眼睁睁地看它落下猩红帷帐。 

还是有些不甘心。自己习以为常的东西人家垂涎三尺,真才实干反而还没来得及被器重。人都爱着他的眼、他的唇,致使他这辈子的命运都错憾着,含恨地不如意。长此以往,还是活得短些好。 

可那晚的结局是他没死。对此邵志朗诧异却并不意外,总有人爱多管闲事。而且那人也知道自己管了闲事,从头到尾没露过面。

邵志朗没多想,既然活下来了,就活成重生的样子,活得谁也不敢叫他花瓶和小白脸,活得只有他罩着别人的份。若爱上了谁,更必须以山峦之姿屹立在那人跟前。就算会阻碍人家前进的道路,他乐意,不悔不改。 

然后他遇见了蓝博文。 

邵志朗拨通蓝博文的号码,对方不接,提示音告诉他号码正忙。  

邵志朗的目光在那一刻变得冷硬。阿蓝走得太快,也走得太远了。他仿佛看到阿蓝步伐轻快,平步青云,已经快要把他这座山彻底翻过去了。 

蓝博文在两个小时后回了电话。“怎么啦大佬,有什么事见面吃顿饭说。想吃什么,我让小英提前准备上。” 

“小英?” 

“哦,我新配的秘书,忘和你提了。说起来我还对她有恩,”顿了顿,又说,“我的就是你的,你尽管命令啦。” 

邵志朗不语。

两人在蓝博文家见面。邵志朗不声不响把整间屋子浏览个遍,很多细节重新装潢过,用的东西都颇高档。 

“少爷,你打电话时我在开会,没空接。我先自罚三杯。”  

一旁的小英听蓝博文这么称呼对方,暧暧瞥了邵志朗一眼。那眼神让邵志朗心里刺痒无比,他居然开始在别人面前这样称呼他了,用亲热又把他贬低一位的称谓,真有你蓝博文的。

这样想着,心里爱恨交织,邵志朗望着蓝博文的目光不免多了些森然的情意,好在对方忙着罚自己酒,丝毫没察觉。

蓝博文是刻意让自己醉一点的,用酒醉的外放混淆某些别的情绪。敏锐如蓝博文,岂不知道他的晋升会伤到邵志朗的自尊。可他宁愿邵志朗受的伤全来自他。有些东西是要命的,但蓝博文从不害他。 

“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邵志朗问。 

“能忘吗,”蓝博文为他斟满酒,“你救了我嘛,替我打了一枪,我才活着回去。回去之后我非要请你吃饭。”慢慢成了两人间心照不宣的约定俗成。 

“那时同你才认识没多久,嗯?” 

“是啊,见第一面还没多久呢。兄弟,真够意思。”蓝博文举杯。邵志朗咀嚼着兄弟二字,余光发现小英不知何时不见了。大概是两人开始叙旧,她也不便打扰,知趣避开。

邵志朗仰面,把那杯酒灌得酣畅淋漓。他俩其实都不太能喝,两瓶下肚,意识已有些飘飘然。只见对方的眉眼口鼻交融了边界,像在水里化开般。都想起各自心里第一次见面的光景来。 

那天是谁的生日宴都记不清了,反正舞池影影绰绰,他惟望定他。 

“什么来头。”邵爷冲某个方向努了努下巴,一旁的小弟沿着方向看去,是那个新来没多久的蓝姓小子。 

“大佬,他蓝博文。刚来没多久,但办事手脚麻利又精明,比起和他同时间进来的人,上面青眼有加。” 

“这么厉害,”邵爷眯缝着眼,拎起高脚杯的腰肢,一饮而尽,“我去会会他。”

于是他穿过旋转的男女,穿过那些婀娜的裙摆与燕尾,径直朝那人走去。那人没邀舞伴,有人同他聊几句,他就挂着笑与人寒暄。

现在人都走开了,他亦不卑不亢,独自斟酌酒杯观察众人。歌舞升平,暗香袅袅,时有来客吞云吐雾,让人的面孔隔一阵朦胧一次,一切宛如日暮时分的梦境。 

“兄弟,这么巧,也一个人喔?” 

那人扭头,眉是淡薄的两痕,目如滴墨,黑得纯粹且泛滥。一浓一淡砸进邵爷毫无防备的瞳中,好特别的人,邵爷心想。

见了不少尤物,此念却只为这陌生人起。邵爷在那对乌溜溜的眼珠上瞧见自己,发茬短短地杵在头顶,硬朗轮廓,双眸还残余些精致的旧影。此番无疑是他居高临下。 

“是啊,”陌生人啜一口酒,眼中长存和善笑意,“看人家成双成对的,多好。” 

邵爷与他倚在吧台边,并肩观望一池红男绿女。乐曲婉转,二人于这婉转中聆听对方均匀的吐息。邵爷蓦地轻佻一笑。 

“羡慕别人多没趣,不如我俩跳支舞解闷。” 

“两个大男人啊,”叫蓝博文的小子露出一排白牙,“我上学时班里男多女少,常同男生搭档了。大佬若赏光,我恭敬不如从命咯。” 

说罢,他半点不怯,五指大大方方拂上邵爷的肩。 

“大佬比我高,我正好有跳女步的经验。” 

邵爷昂头,不客气地攥住他悬在半空的另一只手。人的体温不过三十六七度,大家都如此便也谈不上熟不熟悉。可这蓝博文掌心的温度竟勾起一种似曾相识之感,他似乎在什么地方曾与它亲密接触,但究竟在什么地方? 

室内万物都是暖的,显得所有人神色里都藏了几缕脉脉深意,教人意乱情迷。邵爷不清楚他舞伴的又是虚是实。

许是太投入,两个人都管不了那么多了。仅在拥着牵着的一曲长的时间,用双眼渴饮彼此的容颜。把他牢牢锢在瞳里,钉死了,好像他随时要灰飞烟灭。 

邵爷得承认,他自打见阿蓝的第一面起就对人家情根深种。在事业蒸蒸日上时,环肥燕瘦都来引诱过,他却中意一介无名小辈。世上没有这么不合逻辑的事,但邵爷偏偏撞见了。

那还有什么办法?一身傲骨碰上真情就仿佛癌变。其实他一腔溺爱并非吝得洒,只要那个人不超过他…… 

蓝博文以为邵志朗醉了,其实他没有。 

邵志朗感觉阿蓝从桌对面绕到了他身边,嘴里还呢喃着一些嗔怪他的话。阿蓝把他架到床上,邵志朗卧在云朵般的被褥中,还没来得及舒坦,额头倏忽一温。 

阿蓝的气息萦绕在他额上,流连忘返。这温存附着醇厚的酒精气,纯情又色情,是一个形式杂糅的恶作剧。

这个吻让邵志朗笃定蓝博文醉了,其实他也没有。 

邵志朗撑开眼皮,复撑出一个笑容。爱而未得的苦楚与初衷相悖的矛盾在这一瞬得到开解,他们暗暗占有了对方,用一种两全其美的方式。 

他按住他身旁的床单,他双手游离在他修长腰际。他们像两条放归江河的鱼,落下的每个吻都仿佛两人即将相忘于这片江湖,来得决绝且暴戾。 

蓝博文的温柔异变成情欲,分外生猛。邵志朗手臂使力,将伏在他身上的人扳到一畔。末了两个都不愿妥协的男人就侧卧着拥吻,五指死死嵌进对方的皮肉里,像要生生把那副皮囊揉烂撕碎。

都狠狠地想,原本都是生做人杰死为鬼雄的角色,奈何上天派来个他。他不愿遂了自己的愿,自己却仍没出息地,这样爱他。

“少爷,”阿蓝沉吟,“别碰毒,别和那帮人纠缠。瞧着人模人样的,没一个长了人心。”  

“这话应该我对你说才对,博、仔。”邵志朗咬牙切齿,博仔二字几乎为着他的激动扭曲本音。 

柜子上的超人模型睁着一双柠黄的眼,漠然俯视床上分分合合纠缠不休的两人。

直至暮霭沉沉,第一丝晚风带去了最后一丝支离破碎的呻吟。 

关于这段越界的、近乎施虐的欢爱,两人都当是借着对方酒醉宣泄压抑已久的不平与欲火,欺瞒着自己——反正他那时醉了,不必再提再想。哪知他们同样清醒,所体会到的都是再真实不过的真实。 

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蓝博文拽着钢索从高楼上滑下时,邵志朗照样开着车去接应他。但对于追着他们车尾巴跑的警察,邵志朗心里已满是别样的想法。

如果他能借白道之势袒护自己的黑道行动,那么黑白两道岂不是再无人可奈他何。

野心蓬勃,如久旱逢甘霖的作物节节拔高。邵志朗从不相信人该为爱交付一切做牺牲,何况某人并不懂他所求为何。他甚至真能卖了法拉利给人买鲍鱼买玩具,但他无法容忍那人比他有更多辆法拉利。 

要黑白通吃,冒领卧底“BlackJack”的身份,便是最完美不过的切入点。    

 

“蓝哥,少爷受了伤,我们把他送回香港了。” 

气压不堪重负,低得令人窒息。蓝博文面上波澜不惊,内里早已翻了天,半是担忧半是觉得这人可笑。

前几日邵志朗非要往澳门跑,问他干什么只说去度个假玩玩。蓝博文近来公务缠身,一个没看住,这家伙就把自己玩得挂了彩。瞅瞅,就这还不愿让人管呢,不管能行吗。

这样刻意地笑话他,到头来还是徒劳,心情很实诚地只剩惦念他。顿时过眼千帆皆不是,小英与一众保镖情深义重,因被心事过滤了,蓝博文只收到一半感动。 

“好。”蓝哥依旧从容。 

他连夜赶回香港,步履稳健,却让司机把车开得几乎起飞。铃声响了,蓝博文已经想象到邵志朗嚷嚷着让他伺候病号的模样,方酿出一丝柔情,手机屏幕却告诉他来电人是郭铭。 

蓝博文冰着脸接通电话。 

“阿蓝啊,我知道你回香港了。来找我。有好东西给你看。”  

郭铭个把察言观色的好手,觉出蓝博文面无表情中的蹊跷,笑:“怎么了阿蓝,还记挂着阿朗呢?” 

“记挂他做什么,”蓝博文嗤笑,“又不是小女生。” 

郭铭不多说,打开茶几上的屏幕。蓝博文蹙眉,屏幕上正是他迫不及待想见的人,与一个鬼鬼祟祟的陌生女子。他城府深,在看完资料前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。可看完视频后,是当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。

他开始朝朝暮暮地与睡眠无缘。

一闭眼,耳边就是郭铭那句话——“同样的时间,一个发讯息,一个看电话,不会那么巧吧?即使少爷没什么古怪,这个女的肯定有问题。把她抓起来解决掉。” 

但少爷怎么可能没古怪?再联想之前整林东友那次…… 

他做卧底这么多年,最厌恶自己这伪恶身份的要数眼下。蓝博文宁可自己伪装得不那么滴水不露,让邵志朗看出了端倪。这样一来,邵志朗的行为还可解释成与他暗中统一战线。可邵志朗不知他是卧底。他背叛他,赤裸裸地。 

情意翻转一面,轻而易举地将人心颠倒至另一个极端。蓝博文扬手把桌上的镜子掀翻,镜面碎成数片,每片都映出男人哀怒交加的脸。

夜的另一端,邵志朗也在失眠。  

手机拿了又放,放了不甘心,又拿起来。再放下。 

邵志朗极少抽烟,阿蓝却依恋烟草味。有点思念他,连带着也念及那魅惑的烟草味来。邵志朗点燃一根烟,学着阿蓝的样子把它叼在嘴里,阿蓝的气息便涌现身边。 

玩味一阵,琢磨半晌,邵志朗碾灭烟头,按得指尖发白。他迅速退出了那片烟草味的空气。 

两天后,蓝博文的车停在邵志朗家楼下。是蓝博文开来的,但他本人好似被强迫,没半点与邵志朗接触的意愿。淡着眉目,至多勾勾嘴角表示他在听。

邵志朗故作轻松,很滑稽。他由蓝博文载着,车开到地下,过眼景物猛然变成死气浓重的灰黑,所有东西,无论死活,都在暗讽他任人摆布的样子。 

人生只如初见也不是最理想的状态,有的人根本不该相逢,相逢即踏上死路。 

譬如丁小嘉和郭铭。前者一旦落到后者手中,便似虫入蛛网,需要考虑的只是怎么死会舒服些。

地下车库,邵志朗熟悉那个被封在塑料袋里的女人,叫阿丁的女警。曾经被他处心积虑地轻薄过的人,如今挺身一枚苍白的蛹中,抵命呼吸稀薄的空气。  

“这个女人我在澳门见过,怎么了?” 邵志朗问。 

蓝博文不动声色,蹲在阿丁身边,接过手下递来的电话。 

“这是什么?”蓝博文调出消息记录,一双锐利得伤人的乌眸直勾勾看过去。阿丁不认,一口咬定那是沐足店的优惠链接。蓝博文如观儿戏,手指一动,链接是空的。

啪,利落狠辣地甩过去一巴掌。女人惊恐地扭动起来。邵志朗心凉了半截,他从未见过蓝博文残暴得如此直白。 

蓝博文起身,拿出邵志朗的手机。他比邵志朗矮,面庞埋在阴翳中,表情不为人知。邵志朗屏息凝神,他最了解阿蓝有多仔细。他绝不可能发现不了的。

蓝博文从手机上抽出定位器,视线一颤,终定格在对面人脸上。楚河汉界,咫尺天涯。

其实二人命途相悖,他早知爱已摇摇欲坠,但因何连一对可信的兄弟都做不得。自打以卧底的身份与邵志朗重逢,装作素昧平生共舞一曲后,他就从未奢求什么。

就连在公司里处心积虑地往上爬,除却卧底的目的外,也为在危机时刻把心里的人护牢一些。阿蓝要的并不多,却没有如愿,因为被保护的人不肯。 

邵志朗凝重地对着那人几乎破碎的眸子。 

风在地上世界柔柔地吹。 

兵荒马乱地混了几日,邵志朗被蓝博文的手下带上去巴西的飞机。

尽管疑心已昭然若揭,阿蓝依旧为少爷煮面,与他一同瘫在沙发上抽烟,无它异常。越是这样,越突出他邵志朗的狭隘,邵志朗对阿蓝的爱与恨就愈加放肆地比肩疯长。 

有时是爱抢占先机,有时是恨占了上风。但比较幸运又有些不幸的是,在关键时刻,他总是更爱阿蓝的。 

他们在巴西交易毒品,遭人抢货,街上又是一片枪林弹雨。一杆枪暗中瞄准蓝博文,邵志朗果断推开他,子弹穿膛。  

蓝博文搀着他脱离危险,在车里听过蓝博文与郭铭的对话,邵志朗方知自己差点就要和阿蓝一起在这异乡共赴黄泉。从头到尾,邵志朗一声不吭,脑内浮想联翩。

那炸弹倘若未被取走,他们如今定已热血相融、骨肉相接,双双摆脱这总叫人难过的人间。自由根本是个伪命题,连爱恨都不由自主。只有死亡才…… 

“下车。”

枪口抵在邵志朗的额头。那曾经被持枪人趁醉偷吻的地方。 

邵志朗这时才迟迟感到枪伤钻心地疼。他不让自己踉跄,依旧顶天立地站在阿蓝面前。

蓝博文周身汹涌着十万分意难平,将罪证条条列举。最成功的黑色幽默莫过于此,若邵志朗领的是其他卧底的身份,哪怕自欺其人蓝博文也不是做不得。可他居然自称BlackJack,他冒领的是蓝博文的身份。这便是不留余地的虚假,无可辩驳的背叛。 

时至今日,他都还在骗他,说自己是警察。

“你想我死是吧?”邵志朗吼道,“别费劲,开枪!” 

“要不是我抓你来巴西,你在家里早被郭铭杀了!”

邵志朗的目光凉薄起来。他平生最不愿让人处处护着,像个拖油瓶,凭白讨人家一堆好处。蓝博文执意反其道而行之,眼见他叛经离道至此,还殚精竭虑地保住他的命。让他在爱与本性间挣扎,泥足深陷。

他让他恨也恨不透彻,爱还爱不称意。这种人有支枪,怎么不先把自己打死呢?  

行得通的路只剩一条了。邵志朗但觉屈尊。

“你上次问我,如果有天让你抓到我出卖你,我想你怎么做。我的答案是,没想过。我从没想过出卖你。” 

“现在郭铭死了,时间刚刚好。我帮你在警察那边接受情报,黑白两道都是我们的。” 

“吃里扒外吗?”蓝博文表情没多夸张,眼神却近乎癫狂。他在原地焦躁地踱了几遭,忽地再次举起枪,眼中凶光毕露,“警察和黑社会一起帮你上位?你就是这样。”  

“你就是这样的!” 

数声枪响。 

 

霓虹明灭着,把个城区粉饰得像片倾倒的星空。立交桥盘起身子,好脾气地让车辆在其中川流不息。每辆都点起车灯,就把公路灌成了光河,好似城市的血脉。

不夜城入夜后往往有三种颜色,黑色、亮色与艳色。往楼里探,每扇窗要瞒不瞒的便是艳色。 

蓝博文猝不及防被同衾之人烙下一吻。他也不反抗,眼中两池春水,澹澹映着枕边那张他默读了成千上万遍的脸庞。 

那人用潮湿的鼻息蹭了蹭他额头。 

“喂,猫才这么做,”蓝博文伸手环住他脖颈,“你有没有听说过,猫这么做就是为了标记人,把人当成个东西据为己有的。” 

“是吗,”那人眨眨眼,“那你就当我也是这个意思咯。”  

“当个东西?勉为其难吧,以为谁都像你呢,不是东西。” 

人故技重施,用濡湿的唇与舌堵住了后话。

二人复难舍难分。反正光线喑哑,一个劲儿地占对方便宜。你啄啄我,我挑逗你一下,被子拱成一弯缀满欲念的苍穹,好不撩人。

缠绵着不知消磨了多久,蓝博文发觉床伴的动作迟缓下来,呼吸也渐趋沉静。良久,他转过头来,幽幽诘问阿蓝。 

“为什么没杀了我?” 

阿蓝一愣,那人心里也诧异万分。天翻地覆,末了他俩一齐在两张床上苏醒,揉揉眼睛,原是一场午夜梦回。 

邵志朗自打从巴西回来后做了四个这样的梦,一个赛一个地荒唐,都荒淫无度。

蓝博文没杀他,却也再没见他。

冰锅冷灶这些天,熬不过了就去妹记点上俩菜一瓶酒,自己闷闷地喝。不是其他地方不好,只是觉得蓝博文找不到。

万一他要找他呢,哪怕是来要他的命。邵志朗想,他们互相指着对方脑袋打个你死我活,都好过这样漫无边际地不相见。

也是一夜喝得半醉回家,路过一家超市的橱窗。忽见里面立着只黄眼超人,蓝博文最喜欢的那款。

以前总给它起外号唤“苍蝇眼”,把蓝博文气得半死。现在他是真生气了,据说回公司的第一天谁也不见。

“先生,要买玩具给孩子吗?”店员注意到这个黏在橱窗前的大男人。 

“唔,”他微醺,嗫嚅着,“给我包上这个。” 

店员于是把超人塞进包装盒,去找手提袋。拎着袋子回来时,发现柜台上多了几张钞票,男人已然抱着盒子走出很远。他身形摇晃,几次差点跌倒,却愣是走出了一条直线。 

他还没对那超人深情多久,就接到了Q sir的电话。   

“这边的线索断了,我想阿蓝不会再相信我,”邵志朗咬咬牙,下意识的称呼暴露内心,“我决定和他拼一局。” 

Q sir当然是安抚他,叫他不要轻举妄动。警察监控着蓝博文家里,要按捺一阵才有行动的意思。邵志朗听着,手不觉紧攥。脑海中笼上一团疑云。 

蓝博文这样谨小慎微的人,计划无不周密,警察何以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?除非?

邵志朗脊背发冷,咂摸几下,口中竟是苦的。他朝楼下望去,一池灯火被什么扑灭了。无尽的深渊张着巨口,要将他和他所有的感情都吞进去,消化掉,生生腐烂。 

他反手把超人扔进垃圾篓,躺在床上,又觉得床被涂了剧毒,正一寸寸蚀掉他的皮肤。被衾似铁,隔绝所有人间该有的缱绻暖意,眠于其中是入棺般凄冷,没有逃出生天的可能。 

手指有些痉挛,神经质地抱住自己的肩,蜷成婴胎状。假的,都变成了假的,只有痛再真实不过。

天气转凉,他脸颊却爆热。腹部枪伤隐隐发作,天塌地陷的时分,他变成了蓝博文习惯洒在汤里的虾米,在沸水里煎熬。没准他在阿蓝生涯中的位置,阴暗地想,充其量一味提鲜品罢了。

又数日,集团将在短期内运送大量毒品。警方言邵志朗将前往拦截。 

“估计少爷会动手,已经部署拘捕行动。”蓝博文收到新消息。 

晚风呜咽,天际留着几道绯红的霞,像在溶液里将化不化的血丝。关灯点着一支烟,远近亮光圆蹬着眼,都似被鬼魅附身,幸灾乐祸地瞧这男人如何抉择。

蓝博文踌躇窗边,把脸低低扎进漆黑里去。天晓得他盘踞权力巅峰,实则一颗心隐秘地为一人低到尘埃里。

“蓝哥,少……邵志朗说他今晚想见你。” 

蓝博文抬眼,脸上间或有转瞬即逝的柔和。马上换回去。 

“……蓝哥,邵志朗这周已经找了您三次,恐怕真的有什么事。如果您不放心,我们时刻在外头候着。另外,这是上次您嘱咐我订的机票,飞台湾。” 

他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按住信封,嗯了一声。少顷,又点了点头。 

邵志朗大步流星走进来,见蓝博文把腿直溜溜翘在办公桌上,一反平日仪表堂堂的模样,他从头到脚都太陌生了。   

邵志朗方坐定,蓝博文抢占先机,一把推过信封:“这是去台湾的机票,一套公寓的钥匙。那边的生意也帮你安排好了,有一群能信任又能帮你的人会跟着你——重新开始吧。” 

“我也帮你买了一张去马来西亚的机票,”邵志朗不甘示弱,“那边的一切我也帮你安排好了。” 

蓝博文怆然。邵志朗欣赏着这副表情。天长地久有时尽,既然他敢说出重新开始,等着瞧吧,今晚过去后他就要把他忘得一干二净。爱恨绵绵,堕入前尘。 

阿蓝微不可察地应了一声,邵志朗就心满意足了。你蓝博文也有今天,把沮丧明明白白写在脸上,清淡的眉目都纠在一起。不是很能装吗,不是卧底这么多年都没让他的大佬或少爷发现哪怕一点蛛丝蚂迹吗?今天这是怎么啦。 

终于知道他亦不可全身而退。虽则看着他如此,自己的心跳也变成了一种阵痛,邵志朗仍认为值得。 

“你疯够了吗?”尾音在颤抖。 

“我没疯啊。” 

“开跑车,泡酒吧,生活无忧不好吗?”世间苍生孜孜以求的目标,怎在邵志朗这儿就这么难呢。蓝博文竭力压制喉头的酸涩:“不要再搞了。” 

邵志朗五内如焚。阿蓝盼他就像盼着一个废物,废物才只图此生无忧。别人这么想他顶多嗤之以鼻,可阿蓝不行。 

他阴恻恻地:“我不想去会议室的时候给人家截住。” 

尽管蓝博文早知道邵志朗的心思,这句话还是让他接连几天魂不守舍。像染上恶疾,看上去正常得很,发起作来轻则视线飘忽不定,在车库里都需要小英不时拉扯着,才不会往错误的方向走去。重则天地日月宇宙洪荒都幻做空谈,都出奇无聊,唯一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邵志朗的小命没了那张机票可怎么办。

邵志朗倒过得挺滋润,没死,伤口也结了痂。

他照旧在妹记吃面,只是愈发寡言。其他主顾都眼熟了这个谜一样的男人,整日孤身来,除了点菜外半个字不多说。每每吃到店里只剩他自己,每每与繁星对酌。

人猜他不是失恋了就是暗恋着一个人。万事胜意很简单,爱得恰如其分太难。

这男人的顽固如山川湖海,岿然不可摇撼,天亦为之动容。终有一日允他得到回应,他守到了与他的最后一面。

他们都没要对方的机票,都赖在香港和彼此心上不肯走。没有不再见的道理。  

再见却是剑拔弩张,三言两语脱不开生死。今天不是你丧,就是我亡。 

“不想文文死?”蓝博文深深望着他,一字一句地,“你自杀。” 

恩断义绝,到底还是让蓝博文赢了。过往悉数作废,便弃之如敝履。邵志朗无助无望,仅剩最后一点悲壮的底气,也要发挥到极致。

他忿然:“你这样当警察,迟早会有报应!” 

报应为什么没找上他呢。这个奸佞之徒,先窃走他的心,再予他两条绝路。要么与之为敌,要么跟在他的影子里。

邵志朗选择前者,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才是最初被背叛的那个。他输了,输得把柄尽失,过于狼狈了。

“十秒。”蓝博文抛出手中的按钮。 

他想试探的东西有很多,此刻都不能表达出来。万种思绪在他黑亮的眸子里起起伏伏,都被淡漠遮掩,仿佛他真的要把那人逼死——借着小英的死。 

邵志朗抵着下巴开了一枪。 

扣动扳机时,他什么也没想。活着已没多大意思了,岂可为着贪图苟活让无辜的孩子赔上命?情太顽劣,恨更嚣张,已经没有时间分辨了—— 

他应声倒地。手机屏幕上文文的床边,倒计时剩下一串零,炸弹却无恙,悠悠响起摇篮曲。

曲调舒缓,哄着睡梦中的女孩,更哄着地上那个如梦初醒的大人。 

这空弹如同一句残酷的情话,邵志朗得用一生回味它的深刻含义。 

而当时,他只是惘然爬起来,惘然凝视阿蓝。阿蓝的瞳孔尽头有一分凄楚,一分失落,多的是劫后余生的安宁。

仿佛刚才那一枪是真的,杀死了从前的他与他。现在相对无言的是重生的他们,又像初见时那样干干净净了。干净得了无杂质的动情与动容。  

尘埃落定,陪着对方喝酒。

“其实当初看你背着公司放走文文,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坏。” 

“大人做事,小孩是无辜的……小英——” 

“我相信你不会那么做。” 

邵志朗撇撇嘴,实在不想当着蓝博文的面哭出来。阿蓝终归是懂他的,他也终归读懂了阿蓝。邵志朗心里流淌着无尽的感动,他们走过的路太长了,但也没什么所谓。所有疮痍,所有的猜忌、背叛与残害,都被那一枪勾销。 

“我其实……”

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”邵志朗狡黠地瞥他一眼,一手托腮,歪头道,“你别说,让我来猜。” 

蓝博文乖乖抿唇,也歪着头,把少爷的眉目轮廓细细看了个遍。 

“你是不是想说,即使你是警察,接近我其实也不是为了卧底的任务?当时郭铭手下有权的不止我一个,他们都说我这人性格不稳。精明如你,完全不必非要跟我。” 

蓝博文仍静默,悄悄积攒了满怀的温柔,乌眸越来越晶莹。

他想说的远不止这些,他有很多小秘密。但暂且先让少爷说吧,看他能猜到什么地步。反正来日方长,何必计较这片刻的光阴呢。至少今夜,至多余生,他迟早会明白的。 

邵志朗顿了顿,目光因情深过甚而空前地炽烈,把那人清瘦的影子完全填埋进去。他手不自觉地冲人伸了伸,又徒劳地定在原地。

他这人前半生过得太骄傲,一张脸光风霁月,从来只是别人追捧他,他未曾向谁主动表白心迹。邵志朗不知道,他暗恋的人也曾为他容貌倾倒,和其他凡夫俗子没什么两样。

好在他们再次爱上了对方,一而再再而三,每一次都像第一次。 

现在要做的,只是说出来。  

“你猜怎么着,我还有事瞒着你。先说好了,说出来你要是吓死了我可不负责。”邵爷大言不惭道。

蓝博文饶有兴致,一副我什么世面没见过的样子,纵容着面前的大孩子。 

“阿蓝,我对你——” 

突然传来门被打开的声音,咯噔。 

邵志朗下意识地止住。蓝博文知道这个人,董先生一贯差遣的杀手。拎着刀,得令来取二人性命了。 

见阿蓝戏谑道有人想翻盘,邵志朗也跟着泛起笑,把没来及的说的话往心里压了压。没事,他安慰自己,不差这一会儿。阿蓝敲碎一只酒杯,他随即起身。

一辈子长得很呢。 

 

蓝博文抵命扛着杀手,看准了那辆开来的大巴车扑过去。 

决意当卧底的那一刻,他便设想了无数种死法。后来再遇邵志朗,方知死亡时而残忍时而亦慈悲。上天若真慈悲,这一生仅一次的死,合该准许他因所爱牺牲。  

如果邵志朗真的去了台湾,就会看见公寓里成双的日用品和超人玩具。重新开始又岂是一个人的重新开始呢。可惜少爷执拗,不肯收那信封,他也只好把钥匙藏起来,空闲时摩挲着它轻笑。

他躯体扭曲,筋骨断裂,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只沾血的手握住了他的手,却不再能感受到那手的温度。天上似乎下起了雨,有水滴淅淅沥沥地砸落他眼前。

死亡不紧不慢地回收着一些东西,肉体,五感,意识,思想,智慧。生所带来的,死都带去。 

所幸,它将他的挚爱安然无恙地留在了世上。

虽则再与他无关,他仍盼着世界待这个人好一些,再好一些。

知多知少,难知足。

 

-

 

文文,我就知道你会看的。当你看到这行字时,就已经读完了我们全部的故事。

(多处涂改痕迹,纸张已被损坏,内容无法分辨) 

我知道你一直很好奇。爸爸这几年记性不好,文笔也不好,但我必须让你明白你名字的意义。我很欣慰看见你成家,你比我幸运得多。

我也翻回去看了看,觉得自己绞尽脑汁记了很多,又似乎只写了一件小事。  

文文,暗恋这件小事……

(后文因泪渍模糊不清) 

 

 

- END 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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